以“色”敲诈900元现金还不罢手,女子周某索性将被害人吕某摁倒在床上抢走其口袋中剩余的400元。2月29日记者获悉,红古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5年5月2日下午5时许,女子周某以其与受害人吕某一周前在吕某家中发生性关系被其家人发现为由,到吕某家中索要1000元,吕某向其支付了900元后,周某发现吕某衬衣口袋内还有现金,遂将吕某压倒在床上并抓住吕某的手强行从吕某口袋内掏走现金400余元,离开现场时顺手将吕某家中厨房地上放置的两桶清油提走。案发后,周某对于上述罪行供认不讳。红古区法院审理后以入户抢劫有悔罪表现为由,对周某作出上述判决。(兰州晨报 记者 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