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2月29日电(王华 李珠茜子)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29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具体提出八项措施,建立非法集资预警机制。
该《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22条内容。当中提出对非法集资加强监控的八条措施,包括:加强监测预警;建立情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基层信息员制度;建立高回报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建立商业银行异常账户举报处置机制;加强对高风险企业的排查和分类处理;建立非法集资企业和人员黑名单制度;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
广州市金融局负责人重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应法律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同时符合四个特征: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即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符合这四个特点基本就涉嫌非法集资,市民可以向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投诉和举报。
该名官员同时强调,当前互联网背景下的非法集资问题存在隐蔽性、跨地域性两大新趋势,因网络虚拟难以被发现,全社会需着重防范,特别是网络媒体要增强行业自律与广告投放的检查,让非法集资的苗头从源头被掐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