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将交通护栏完全搬离后上车准备离开
为了自己驾车通行方便,一男子将交通护栏擅自搬动,造成交通拥堵。结果该男子被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据悉,这也是成都市首例因擅自移动交通设施而被拘留的案例。
今日,记者从成都交警三分局了解到,2月5日下午5点47分,驾驶员李某驾驶川AS008E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红星路二段与桂王桥东街交叉路口。因此处设置有交通隔离护栏,禁止机动车直行驶入红星路二段主干道,车辆只能右转绕行。李某看见前方道路被护栏阻断,为图方便,便下车准备将护栏搬动。由于护栏比较重,李某要求同车的女子一起搬动护栏,女子迫于无奈下车搬动护栏,最终他们合力将护栏搬离路边,继续通行。
李某被警方送往拘留所
李某在强行驶入主干道后,且未恢复,造成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出现拥堵,引起交通安全隐患。
随后,警方通过车牌号认证、天网取证等技术,于昨日将李某带回警队审问。经审查,李某实施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天。(记者 张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