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刚刚过去的一年,扶贫工作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中央不断强调扶贫、脱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释放出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信号。
《决定》提出到2020年实现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既定目标,为此,要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5000万人左右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同时,要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对此,我们深感中央脱贫决心之大,工作之细。
扶贫、脱贫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也是一个具有长期性的工作。因此,扶贫,特别是围绕农村的扶贫工作,应该建立起长效性的机制。结合长期从事农业信息化的技术与市场实践,我认为,应该加快建设四个“互联网+”农业扶贫的长效机制。
长效机制之一:推动农业资产的市场化
中国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很低,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农业生产资料要素的市场化很低,自给自足式的规模小、散以及区域性显著,成为中国农业市场的典型特征。
当前,我国正在针对农业用地开展确权工作,拉开了农业生产资料要素市场化的大幕。2018年之前,要全部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土地确权工作是一个创造性的工作,将农业用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强化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同时也根据当前的中国现状,推动农民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为农民创造了一定的“资产性收入”。
目前,农村土地的确权重点还在耕地上,但仅仅是耕地的确权流转还不够,要借助这次机遇,更进一步推动中国农业建设用地,如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等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进一步扩大农民的“资产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将是减少城乡收入剪刀差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后顾之忧地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还须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市场管理机制,坚决贯彻好经营权有序流转、以农民为主体、严格用途管制、严禁以租代征或将耕地非农化的精神,做好有一定条件的市场化,推动农村土地资产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这也是实现农业资产市场化的重要保障。
中国的农村市场非常复杂,基层农村组织的运行受一些因素的影响,往往偏离市场机制、公平机制;人为的限制因素,往往制约了农业相关资产和资源的流通。比如,个别村委会就能强制性地集中土地资源、强制性地限制农资流通。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和创新的办法,推动农村市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推动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资源流动。
在这一过程中,最关键的技术核心是“互联网+”,即以信息、数据以及信息数据的流动来形成管理机制,对农业资产的市场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和规范化保障。
首先,借助土地确权以及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造的历史机遇,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建立全国性的包含土地属性、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乃至更广泛的涉农信息为基础的农村土地数据库,并以这个数据库为中心,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实现全国农村土地资产的数据化以及数据资产的云服务化,奠定公平正义的农村市场化机制的基础。
其次,建立健全土地确权和经营权流转的信息应用平台,以及围绕流转而形成的资源服务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既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又能利用流转的市场机制,用数据说话,让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优化农业资产配置,推动农业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三,进一步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
长效机制之二:实现农产品的品质化、品牌化
实现农产品的品质化、品牌化,是提高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扶贫工作的重要路径。
我国的农耕土地较为分散,主粮和经济作物种类较多,具备大面积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的农耕土地有限,更多的是分散的山地、丘陵耕地。因此,美国式的依靠规模化的农产品收入模式,在中国不具有普适性,要增加农产品的收入,就必须从品质化、品牌化入手。通过品牌化的工作,使农产品单价具有高附加值和竞争力,进而提高农民的农业活动收入。
今天,随着人们健康、环保意识的提升,对绿色、无公害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农产品品质化、品牌化的市场基础已经存在。我考察过西北、西南、华北等多地区的贫困地区,这些地区由于工业落后,交通不便,反而形成了当前较好的自然环境条件,具备把当地优质经济作物品牌化的条件。
要实现品质化、品牌化,就必须实施精准农业,通过对种子、土壤状况、田间管理、流通整个过程的追溯和数据化,为品牌与品质提供保障。这些数据的积累和可持续的追溯跟踪,是建立消费者信赖和消费信息的基础,更是农业产品品牌化的技术基础。如果把扶贫、信息化、品牌化、农业电商工作结合在一起,打造“一县一品牌”,形成“互联网+”的新农模式,不仅能提升贫困农民的收入,为社会提供更丰富的消费产品,更可以推动县域经济的改善,形成围绕品牌产品的农业相关服务产业的发展,比如旅游业、食品加工等。
因此,依托物联网技术增强农产品数据采集和农产品溯源管理,让农业电商融入农产品产业链中,是推动品牌化的关键措施,也是推动农业活动附加值提升的重要基础。
长效机制之三:建立农业大数据基础,释放农业大数据价值
在贫困的农业人口中,受教育程度低、老龄化是一个主要现状,这些农民仍然遵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农业经营习惯。今天,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从种子到耕种方式,到农产品的交易流通,都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今,以智能手机为核心的移动互联技术在农村的快速普及,为农业服务以及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更新换代创造了条件。
今天的现代农业,已经不是机械化、自动化的基础概念,而是农业生产数据采集、大数据挖掘管理与农作物精细管理的现代农业模式。这一模式依托农地大数据、物联网传感器网络形成的农业生产数据的采集整合,通过云服务的模式,将种子、农资、农技服务资源、金融信贷服务整合在一起,形成数据生产与交易管理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土地经营者可以通过云服务和金融信贷服务,获取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源,并通过专家的在线农技服务和农作物监控指导,实现新模式的农业生产。通过农业大数据平台和数据价值的释放,指导和帮助贫困农民实现现代农业生产,降低贫困农民从事现代农业的门槛,并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推动农业活动附加值的增加,进而实现长效扶贫。
与此同时,大数据也可成为指导农业生产、流通的依据,推动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体系化、从小而散走向集约与高效。
长效机制之四:围绕农业构建二三产业服务圈
有一个关于美国农业的数据让我们感到巨大的差距:在美国,从事农业的人口仅占0.9%,但是围绕农民、农业形成的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口,达到了16.7%。美国许多的品牌连锁化的工厂,紧密地围绕在规模化农田边上,这边收割,那边就立刻进厂加工,迅速地变成了各类深加工的农产品,通过货运通道流通到各大消费市场,农产品从生产到加工成商品,再进入流通体系,是“一体化”过程。
反观我国的农业,其与第二、第三产业的紧密程度相对分散,农民与农产品加工商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加工商往往更强势,许多农民的产品无法有效进入到加工和流通环节。
我们常常在农村看到这样的现象,猪价涨就一哄而上,猪价跌就一哄而散,这种随意性和盲目性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需求和供给的脱节,使得生产者无法有效地了解需求,需求方也无法有效预测供给的多寡,这就形成农业生产的波动,给农民的增收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经常看到农民辛苦一年生产的粮食,卖不出去,烂在地里,经常看到微信、微博等互联网转载这类“救急”的信息,倍感建立一体化农业生态圈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近年来,国家由上而下地推动农业电商的发展,但是,农业电商如果只是停留在叫卖、交易的低层次上,仍然不能形成长效的农业发展机制。
今天,正在兴起的农业大数据服务,是增强围绕农业的三产融合的重要契机,通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生成的数据,不仅能够实时快速地推送给相关利益方,而且通过对持续积累的大数据分析挖掘,还能够形成对产业链的预测和决策,不断优化提升三产融合各环节的生产效率和商业价值。
只有围绕农业产业的相关制造业和服务业(流通与销售)的紧密耦合得以实现,农民才能解决好种什么、怎么种、如何卖的问题,才会形成稳定的市场供给模式,实现长久的增收与脱贫。(文/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