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辽宁省鞍山市委原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戴恩彪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辽宁省纪委对鞍山市委原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戴恩彪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戴恩彪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礼品。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戴恩彪鞍山市委委员职务,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免去其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