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 石岩)针对去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呈现出的下降态势,多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双边货物贸易仍存在较大挖潜空间,而双边自贸区的升级将在“挖潜”中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去年,中国对东盟双边贸易值略降0.6%,但仍好于中国进出口总体情况。海关数据显示,去年全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7%。
“今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总体下滑,但与越南、泰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一些东盟国家的货物贸易仍在继续增长,显示出双边货物贸易仍存在较大挖掘空间与发展潜力。”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中国商务部研究院亚非所副主任袁波如是说。
袁波指出,去年签订的《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简称《议定书》)全面升级了原产地规则,能为企业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提供更多便利,将有助于2020年双边货物贸易实现1万亿美元的目标。
去年11月22日,中国与东盟就自贸区升级协议达成一致,签订了上述《议定书》。此举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进入了2.0时代。
作为此次升级的一项重要内容,袁波指出,原产地规则的全面升级,将助力双边货物贸易再上新台阶。
“原产地是产品的‘经济国籍’,决定产品是否能享受自贸区规定的优惠税率;原产地规则便利与否,也直接影响到一个自贸协定的利用率。”袁波解释说。
袁波指出,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签署时间最早,其原产地定义涵盖面较窄,原产地规则以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为主,仅部分产品适用特定原产地标准,且没有纳入微小含量标准,给企业应用自贸协定带来一些不便。
为此,《议定书》顺应国际原产地规则的主流发展趋势,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进行全面升级,使之与区域内其他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更加趋同。袁波称,此举不仅有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也有利于缓解这一区域因原产地规则差异而带来的“意大利面碗”效应。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亚非研究所副研究员王蕊表示认同。她对中新社记者提到,此次达成的《议定书》增加了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内容,提出建设电子化海关操作系统,确保双方相关法律法规公开透明,引入风险管理制度、预裁定制度和经认证经营者制度,将进一步改善中国与东盟各国的通关环境,使双方货物流动更加顺畅快捷,企业进出口成本得以降低,对于推动双边货物贸易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王蕊指出,中国与东盟各国国情差异较大、利益关注点各有侧重,双方在谈判中不强求“一步到位”,而是以“小步快走”的方式,将分歧小、推进快、易见效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扩大开放、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纳入《议定书》,有利于自贸区升级协议尽早达成,使谈判成果尽快惠及各国民众与企业。
王蕊同时指出,中国与东盟也没有放弃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的目标,以活协议的方式明确指出了下一步自贸区再升级的路径与时间表:即《议定书》生效1年内启动关于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谈判;生效3年内结束对投资自由化和保护的讨论;就货物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开展谈判,并在谈判启动之日起2年内结束此谈判。
“可以预见,在两三年之内,中国-东盟自贸区还将升至3.0版本,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将显著提升。”袁波说。他指出,中国-东盟自贸区将“继续成为中国与发展中国家自贸区建设的范本,引领中国与东盟的务实合作迈向新的高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