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1月15日电 (记者 张伟)1月15日,经贵州省十二届大人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正式出炉,这是贵州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同时也是中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
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加快大数据发展应用,已成为中国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需求和必然选择。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较早迈开了步子,率先先建立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和众筹金融交易所,探索数据货币化交易和众筹金融。在探索过程中,数据安全和数据市场规范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亟需建立大数据共享、开放、交换、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规则规范。
此前在京举行的贵州省大数据立法咨询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表示,大数据涉及多部门管理,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贵州积极推动大数据立法,敢于承担风险,大数据相关法律的出台将为产业发展带来积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同样表示,贵州的《条例草案》体现了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体现了用规范、规则解决市场风险问题的态度。
此次《条例草案》涉及数据共享开放、数据权属、数据交易和数据安全等多方面内容。数据交易方面,鉴于目前中国的数据交易处于探索阶段,制定交易行为规范的条件还不成熟,《条例草案》仅对大数据交易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推行集中交易制度等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数据安全方面,鉴于国家已经或正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监督、网络安全、个人电子信息保护等进行规范,《条例草案》仅从政府加强监管和明确安全主体责任的角度对数据安全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
业界专家表示,《条例草案》作为国内大数据立法先行先试的重要探索,目的明确、定位准确、内容丰富,对引领和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