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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遭拒杀害女友获刑 被法院判处死缓
2016-01-12 11:14:00
 

  借钱遭拒 男子杀女友获刑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缓 并限制减刑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找女友借钱看病不仅遭到拒绝,对方还提出分手,包建国酒后持刀将女友杀害。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鉴于包建国构成自首,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一审查明,包建国因35岁的王某提出与其分手而不满,遂于去年6月16日5时许,至丰台区芳星园一旅馆王某的租住处,持刀刺扎王某头面部、颈项部、胸部等处十余刀后,逃离作案现场。当日10时30分许,王某被他人发现异常,旅馆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赶到时王某已死亡。警方通过调取旅馆监控录像等,确认包建国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6月17日3时许,民警在丰台区一家大排档将正在与朋友商议准备投案的包建国抓获。

  据包建国供述,他2009年来京时在一家歌厅认识了王某,两人很快成为恋人。2013年,他因病回内蒙古老家养病。去年6月13日,包建国到北京看病时找王某借钱,但对方不肯借。“我过去在她身上花了5万多元,现在看病需要50万元。”

  包建国说,事发前一天,他再次到王某租住处借钱,对方不但拒绝还提出分手。次日凌晨,他酒后又来到王某的住处,从进门左手边的柜子上顺手摸了一把水果刀,冲到王某床边就扎了过去。

  逃离现场后,包建国又返回房间,他说想看看王某是否还活着,还给她盖上了被子。此后,包建国打电话告诉朋友他扎了人,对方劝他自首。“我和朋友见面后,他又劝我自首。我本来想吃完饭再去派出所,没想到警察先找到了我。”

  市二中院认为,包建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别严重。鉴于包建国准备去公安机关投案时被抓获,且能如实供述,法院对其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另因包建国犯罪的情节、后果特别严重,法院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据此,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包建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同时判处包建国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3.8万余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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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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