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发现嫌疑人侯某所持身份证与报名信息表上的信息不一致 警方供图
揭秘替考入刑来北京首案
“枪手”:驾龄四年曾给人替考 上线教练:不知违法
3人因涉嫌代替考试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刑拘
“枪手”侯某在参加驾照考试科目四时,因身份证信息、报名表及准考证信息严重不符,被交管局车管所民警查获。在丰台警方审讯时,侯某交代他是替人考试,过一科能得1000元,并供出上线驾校教练张某。张某落网后交代,同事尚某托他找替考,他帮忙并得了4000元好处费。
目前,丰台警方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和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将三人刑拘,并正在加紧追捕雇用他们替考的安徽籍男子。据记者了解,该案为替考入刑以来北京首案。昨天晚上,《法制晚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承办此案的民警,揭秘北京替考入刑第一案。
案情 身份信息不符 替考男子被查
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时许,丰台警方会同交管局车管所,在丰台区和义派出所辖区一所驾校内,将一名涉嫌替考的男子当场抓获。
据监考交警介绍,事发时,他们正在考科目四“文明驾驶”,在核对嫌疑人的身份证信息与准考证信息时,发现两张照片差别很大,怀疑是替考后,交警立即将该人控制起来。
“他当时身穿深蓝色羽绒服和浅蓝色牛仔裤,从考试的电脑前离开,在监考员的监督下走出考场到旁边的一间小屋。在听到交警报警后,他开始焦躁起来,坐立不安,来回踱步并时不时地掏出手机打电话。”监考交警表示。
丰台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仔细比对了嫌疑男子所持身份证与报名的信息表上的信息和照片,发现两份证件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照片也明显不同,随后将涉事男子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供述 驾校教练找替考 过一科给1000元
据承办此案的民警介绍,在考试现场时,涉事男子并不承认自己替考,带回派出所以后,在民警的疏导与劝说下,他才承认自己确实是枪手。
该男子称自己住大兴庞各庄,姓侯,有四年驾龄。侯某说他是受人委托,帮人考驾照,“考过一科就能拿1000元,找我的人是老乡,他是驾校的教练张某,我们都住在庞各庄。”侯某表示张某以前也找过他,自己以前也帮其他人替考过。
随后,根据“枪手”侯某的供述,办案民警赶往大兴,将嫌疑人张某以及上家尚某抓获归案。
据张某供述,他在一所驾校当教练,以前的同事驾校教练尚某找到他,说希望找个人替考,只要过一科就有1000元的好处费。他想到了老乡侯某,就帮忙牵线。“不知道已经违法了,现在才意识到事情有多严重。”
尚某被抓后交代,他受一名在北京的安徽籍男子所托,帮办理一个北京驾照,收取了500元的好处费后,他通过以前的同事张某找枪手。“不知道涉嫌违法了,现在挺后悔的。”尚某说,自己肠子都悔青了,并真不知道替考入刑的规定。
据民警介绍,涉案的安徽籍男子在考过前几个科目后离开了北京,而后花钱托关系找驾校教练尚某帮忙找枪手。
据了解,张某除去给枪手的费用,自己从中获利了4000元。民警将其抓获时,张某已经挥霍了2000元,另外2000元的非法所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背景 去年11月刑九实施 替考首入刑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这其中就将替考纳入到刑法中。
《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的,都有可能撞“枪口”上,处罚也不再是处分、开除那么简单了。一经查实,要追究刑责。(文/记者 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