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
见习记者 方海平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总体要求,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和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并就健全保障体系、完善支持机制以及加强组织实施作出具体部署。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大又提出要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光辉认为,主动实施自贸区战略,积极参与重大自贸区谈判与全球规则制定,是关乎我国核心经贸利益的战略选择。目前来看,自贸区战略正在加紧推进。
本次国务院印发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自贸区战略近期和中长期的两大目标任务。近期,加快当前正在谈判的自贸区的实施进程,提高其自由化水平,使我国与自由贸易伙伴的贸易额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或超过多数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中长期形成包括邻近国家和地区、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辐射五大洲重要国家的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使我国大部分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实现自由化和便利化。
为实现这两大目标任务,《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上,要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力争与所有毗邻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建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争取同大部分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大国、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
在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上,《意见》指出,要提高货物贸易开放水平,扩大货物贸易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金融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放宽投资准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各项试点;推进规则谈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
此外,为了保障这些任务和要求的稳步落实和推进,《意见》还在健全保障体系、完善支持机制和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相应的规定。
我国政府目前已经在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谈判中取得多项重大进展,中韩自贸区日前获韩国国会表决通过,“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也在上月签署生效。在这一关键时刻,国务院再次发布推进自贸区战略实施的文件,表明了中国政府扩大对外开放、坚持“走出去”战略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