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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善事业出新政:2020年形成现代慈善事业格局
2015-12-01 18:44:00
 

浙江慈善事业出新政:2020年形成现代慈善事业格局

图为发布会现场。谢盼盼摄

  中新网杭州12月1日电(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李晨虓)慈善事业是一项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崇高事业。1日,浙江省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浙江杭州召开,记者获悉,浙江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已经出台,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于浙江而言,慈善事业从来不是“小事业”。作为经济大省的浙江在发展经济同时,更是将慈善进行到底。

  2012年,民政部委托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了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浙江省有10个城市获得五星级以上慈善城市,占全国十分之一。2014年,第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浙江省有16城市上榜,占比14.68%。

  紧接着,2015年浙江慈善出新政:《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成为浙江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壮大、提升、稳步开展。对于浙江近年来的慈善事业成绩,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余强用了这几个关键词。

  他表示,浙江高度重视慈善事业,近几年来慈善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各类慈善组织日益壮大,慈善项目层出不穷,善款筹募稳步开展,慈善运作能力逐步提高,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数据显示,浙江目前101个市、县(市、区)已全部建立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各类慈善组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立慈善分会(工作站)5629个,企业分会619个,还有慈善超市400余家,各类基金会426家。

  “同时,浙江省慈善事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慈善事业的公信力有待提高。”余强表示,而《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

  其中,《实施意见》明确了,浙江到2020年,慈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培育和监管制度全面确立,慈善活动专业规范,慈善行为自主高效,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慈善理念深入人心,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提出‘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正是基于浙江实际,在新形势下对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成果的巩固和提升。”余强称,现代慈善之所以冠之以“现代”二字,并不只是表达一个时间概念,更是要彰显现代慈善在理念意识、运作模式、机制安排上都超出了传统慈善的范围。

  在慈善事业中,公信力不容忽视,它还被称为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力。此次出台的慈善新政“深谙”此道,并着眼三个规范,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余强说,一是规范慈善募捐活动。《实施意见》区分不同主体以及不同种类募捐,对募捐资格、方式及其程序作出规定;二是规范使用捐赠款物。慈善组织应将募得款物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用于相关慈善项目;三是强化慈善信息公开。

  他还表示,《实施意见》还完善四项措施,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监督管理,其中一项就是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依法查处。对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的与慈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依法查处。对网络慈善违法行为,由发起的组织或个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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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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