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3月23日电(记者郑良、王成)一名在基层法院审判岗位上坚守14年的普通法官,先后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黄志丽凭借的是扎根基层、坚守法治的理想信念,是情法交融、查明事实的工作方法,是秉公办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头的司法情怀。
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少数当事人缠访闹访、案结事难了……面对这些摆在基层法官面前的普遍性难题,黄志丽没有怨天尤人、畏难退缩,她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在审理乡邻纠纷案件中主张谦恭礼让、和睦相处,在审理赡养抚养案件中弘扬敬老爱幼美德,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越是利益多元、矛盾纠纷复杂尖锐,越是需要司法工作者公正司法。14年来,黄志丽俯下身子,深入居民社区、乡间地头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明辨是非,为她准确适用法律,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提供了重要支撑。只有公正司法,当事人才能真正心服口服。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黄志丽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办结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服判息诉率99%以上。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人民法官责任重大。只要有越来越多像黄志丽一样的好法官出现,心怀法治信仰、扎根基层、公正判案,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能厚植法治沃土,让法治的信仰深深植根于人民心中,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