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称,此次山东查处的问题疫苗暂未涉及贵州,全省各市州均未收到山东省相关单位的协查函。
3月18日,有媒体报道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中国18省份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贵州省疾病控中心立即组织排查,同时将继续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疫苗的管理,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据了解,疫苗可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则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这种疫苗可由省疾控、市疾控或区疾控采购。
贵州省疾病控中心表示,此案并未涉及一类疫苗,广大公众不必恐慌,更不必担心国家免疫规划中免费统一分配发放的一类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据悉,贵州省疾控中心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合格的且已中标的疫苗经营企业和疫苗生产企业进行第二类疫苗的采购,采购的每一支疫苗都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签发合格证,并由全省各疾控中心冷链系统规范储存、配送至各接种单位,同时,各接种单位均按要求做好疫苗的冷藏,每日开展温度监测,确保储存规范。贵州省疾控中心未向任何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
贵州省疾控中心专家提醒,接种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冷链存储、运输的疫苗可能产生的最大影响是接种的疫苗无法产生保护效果,即接种无效,因此,如有接种二类疫苗需求的,则必须选择有资质保证的正规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