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修改稿。
草案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捐赠人捐赠的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有的代表提出,实践中捐赠房屋的情况较为常见,建议增加相应规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这一条规定的捐赠财产的范围中增加列举“房屋”。
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共作了92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34处。(记者 周凯 刘世昕)
点击查看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