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廿四清晨四点,室外温度达零下5度,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灯火通明。几分钟后,45名干警兵分8路,分头对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执行;
腊月廿八下午四点半,一起邻里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被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
截至2月15日,山东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696件,结案标的额14595.47万元,共对1457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实施了救助,救助金额为1451.1万元,让7100余名当事人过了一个舒心的春节。
这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春节前被执行人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取得的成效。
强化措施保障活动有序开展
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是山东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重点。山东高院要求各级法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定方案、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包结案的“六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对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的“三优先”机制,努力缩短执行周期,确保民生案件又好又快地执结。
同时,借助外力尤其是政府力量是山东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一大亮点。活动期间,山东省省长郭树清作出批示,要求法院、检察院、人社厅、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借助这一有利时机,山东高院及时加强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据统计,活动期间共执结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涉民生案件41件,执行到位金额873.85万元。
综合施治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山东各级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查找“老赖”财产,将案件信息输入“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加强与银行、工商、房管、国土等部门的执行联动,积极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股权、车辆、房产和土地等财产;对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等通过常规查询查找不到财产的案件,通过执行联络员、基层组织等多方面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积极推进案件进展。枣庄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协助员、人民陪审员与群众联系广、信息多、方法灵活多样、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优势,通过他们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组织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全省法院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告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如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还与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协调,建立了交警指挥中心协助查控车辆机制,被执行人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兰山区某路口附近时,被交警图像管控系统自动查控报警,交警大队民警将其车辆进行了现场查控,并及时移送法院,被执行人随后到法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
健全机制实现集中执行常态化
近年来,山东各级法院积极建立对涉民生案件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司法救助长效机制,不断筹措资金,努力扩大执行案件司法救助的范围,提高司法救助数额,使更多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补助和救济。2014年,经山东省委政法委协调,执行救助已经纳入省级司法救助的范围。
如何巩固集中执行效果,将集中执行常态化,一直是山东法院工作的重点。为此,各级法院在坚持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及时过付案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总结出主动保全、主动查控、主动协调的“三主动”等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涉民生案件的优先机制。同时,山东高院还对涉民生案件确立了“常态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清理旧存案件与做好新收案件的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纳入到年度执行工作考核内容中,加大监督考评力度,确保了常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