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3日专电(记者熊琳 赵高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3日发布,自2015年10月北京市法院和拘留所建立司法拘留协作机制、大力开展被司法拘留人员的督促履行和矛盾化解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共促使84名被拘留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金额达6506.93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在诉讼、执行程序中有严重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并交由公安机关看管。
为做好被拘留人的督促履行和矛盾化解工作,提升人民法院在诉讼、执行程序中适用司法拘留措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公安局协商建立司法拘留工作协作机制。2015年10月21日,双方签署《建立司法拘留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突出协同联动,达成了对被拘留人应收尽收的原则,同时,明确了双方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被拘留人的督促履行和矛盾化解工作。
司法拘留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和各拘留所积极推进该项机制的贯彻落实:通州区人民法院的一名被拘留人王某某一次性支付欠款200万元;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名被拘留人彭某某在被拘留次日就全额付清欠款15万元。
北京高院和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北京各级法院和各拘留所要继续加强协作,优化工作机制,通过采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温情感化等方式,不断提升司法拘留及对被拘留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