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天津将生态环保作为重中之重,与北京、河北持续开展了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
《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任务。
京津冀,一衣带水、山水相连,共筑生命共同体。
京津冀,一衣带水,山水相连。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天津将生态环保作为重中之重,与北京、河北持续开展了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中明确了全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的指导原则、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点任务。为此,天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障,连续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深入推进“四清一绿”行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在协同发展环境保护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生态环保顶层设计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中,天津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顶层设计,配合做好涉及生态环保工作的各类规划编制实施,认真落实区域协同发展工作部署。一方面深入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四清一绿”行动,规划实施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自然生态保护、规范固废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任务,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把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和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水环境协同治理作为协同发展的重点,推动形成京津冀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贡献力量。同时,根据国家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重点工作规划和重大项目方案,编制实施了本市工作要点,确定环保年度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逐一分解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层层落实任务。
落实“三无”网格管理
天津还严格落实“三无”网格化管理,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意见》,全市291个街镇配备873名专职网格监督员,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重点区域设置27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将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下沉至街镇,基本实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
投入四亿支援两市
与此同时,天津持续推进大气污染联合行动,严格落实“七省联动、共同保障”要求,提前启动保障措施,同步提高减排措施级别,圆满完成APEC会议和“9·3大阅兵”空气质量保障任务。与沧州市和唐山市分别签订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对两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给予援助和支持。
截至目前天津共投入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河北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其中投入2亿元支持沧州市燃煤锅炉综合治理、散煤洁净化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投入2亿元支持唐山市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民用燃煤洁净煤替代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共同治理水源污染
为了保护好水源,天津重点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实施清水河道行动,实现全防全控,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并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源头治理、节约保护、监督管理和改革创新,确保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10方面任务顺利实施。
同时,加强水污染源管理,落实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印发实施《2015年度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污水处理厂月监测、月排名、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行为,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专项检查。制定和实施《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努力促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实现污染物减排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市还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组织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和典型农村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调查评估,研究制定南水北调水源保护措施。
三年造林有路皆绿
同时,天津制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年造林行动方案》,从2015年到2017年,全市计划新增林地120万亩,林木绿化率将达到25%以上,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湿地保护与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森林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在天津形成“有路皆绿、有水皆绿、有城皆绿、有村皆绿”的局面,为实现京津冀生态环保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