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的贪腐之手往往伸向惠民项目资金,要想遏制此类基层腐败,关键是强化政策末端的对接监管。
其一,加强政策主管部门监督。惠民政策的落实涉及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移民等各个部门,而实际操作中,上述部门往往只重视事前的项目、资金审批而忽略了项目启动及资金发放后的实际效用,这给予惠民政策以较大的腐败空间。为此,上述部门应在扎实做好事前审批的基础上,将后续监管纳入日常工作,通过惠民政策的公示宣传、项目资金的定期回访等方式切实做好政策落实的监督工作。
其二,拓宽基层组织监督渠道。一方面,增加基层组织人手。各乡镇政府均设有经管站,即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以此管理村级账务,而一般只有1至2人负责乡镇各村惠民资金报支的审核工作,故只能进行单纯的书面审核。因此,乡镇政府应增加相关人员配备,既可通过走村串户等方式对项目、政策的落实进行跟踪监督,又可与上级政策主管部门实行工作对接,以核实惠民项目、政策及资金报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做好村账公开和举报方式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惠民项目、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以更加直观的方式增加政策落实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