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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互联网络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2016-01-24 08:56:58
 

  近年来,互联网和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呈现出广阔前景和巨大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充分运用互联网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开辟了“互联网十深化检务公开”的新路径。

  建立网络平台,积极打造检务公开窗口。2015年以来,南关区检察院顺应“互联网十”时代的发展趋势,建立了以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门户网站为一体的新媒体平台。一是以门户网站为依托,深化业务工作公开。出台《深化检务公开实施细则》,开通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举报受理、律师阅卷预约、行贿档案查询预约等功能,打造“网上检察院”。二是以官方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为补充,与网上检察院进行互融共通。开通“南关检察”微信公众号、“南关检察服务在线”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检察信息,特别是对社会影响、舆论关注度较大的案件,利用微博、微信积极回应,实现实时的、点对点的检察服务,积极打造“互联网十”时代的检务公开窗口。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规范网络平台管理。南关区检察院坚持规范统一、分类管理的原则规范网络平台管理。一是建立协作审查机制,保障信息公开顺畅有序。建立权责明晰的分工体系,明确牵头部门、信息的公开部门以及平台的开发、运行、维护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层级审查制度,明确审核部门、个案信息分级审查人员和负责发布信息的部门,确保检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及时安全。二是规范网络平台管理,细化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制定《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案件信息公开栏目,制定《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详细规定各项信息发布范围、发布主体、发布程序、预约事项的处理与答复、账号的有效期及注销等内容。

  明确信息公开标准,确保检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按照最高检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搭建树状工作体系,明确案件信息公开标准。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等规定,南关区检察院对法律文书公开的范围、版式标准、技术处理内容、人工审核,重要案件信息的发布范围、内容和格式,案件信息分类发布模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二是完善配套保障机制,确保检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不批捕、不起诉等6类案件的说理工作细则,积极回应网民的疑惑。出台《检务公开舆情处置应对办法》,成立舆情监控处置快速反应小组,力求将信息公开带来的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建立检务公开工作考评机制、督察机制,以公开倒逼检察人员提升新媒体时代的办案能力、文书制作能力、法律文书说理能力。

  “互联网十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通过网络监督,倒逼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南关区检察院共发布检察动态信息1000余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73份,开展案件流程性信息查询868次,没有出现一起涉检信访案件,没有引发网络舆情。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亲和力得到有力提升。(作者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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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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