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高岳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实习生 何正鑫
“国资担保”“银行风控”“高额收益”“灵活快速”……
顶着这么多光环的“投融无忧”理财产品,却让其客户湖北武汉市民罗先生着实“有忧”:资金断裂,牵出国资担保公司也遭“套牢”,他投入的数十万本金都难拿回。
罗先生投资的“投融无忧”,是武汉硕维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硕维金融公司)旗下产品,2015年11月,该公司宣布资金链断裂,已无力偿付本息,引发投资恐慌。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投融无忧”理财产品的担保公司是武汉市洪山天诚信用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洪山天诚担保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武汉市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财政资金投资1000万元。
国资担保未能保“无忧”
“不管有什么担保,我是不打算再购买什么P2P理财产品了!”说起投资“投融无忧”的经历,罗先生满是悔意。
2015年5月,武汉硕维金融公司江岸区球场街门店工作人员向罗先生推荐该公司理财产品“投融无忧”:产品与有国资背景的担保公司签了协议,若出现不能按期支付客户本息情况,担保公司方会先行无条件赔付。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4年10月24日,武汉硕维金融公司在武汉东湖开发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2009年8月19日,湖北中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武汉市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3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洪山天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投资1000万元。
在武汉硕维金融服务公司官方网站上,记者找到了其宣传“国资担保”的依据——2015年3月2日,武汉硕维金融服务公司与洪山天诚担保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其中第二款第七条规定:“贷款到期客户未能及时偿还,由甲方(指洪山天诚担保公司)按照保证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就是看准了说有政府背景,我一下买了12万元的份额。”罗先生说,这下却成了“大麻烦”。
2015年11月底,武汉硕维金融公司传出消息,该公司资金出了问题,账上已无钱支付到期客户本息;同时,洪山天诚担保公司也无法提供先行赔付。
国资担保公司90%股权被质押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洪山天诚担保公司及其法人股东湖北中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是谢义明。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武汉硕维金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谢义明。
“谢义明既是融资平台实际控制人,又是担保方的实际控制人,投资者权利如何保障?”“投融无忧”投资者方先生质疑。
更令人生疑的是,湖北中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洪山天诚担保公司90%股权已全部对外出质。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4年11月4日,中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拥有的洪山天诚担保公司共计9000万元股权全数出质给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物流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淮矿物流公司为上市公司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年10月,因买卖合同纠纷,淮矿物流公司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令湖北中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同时请求确认该公司有权对前述两被告持有的武汉市洪山天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共计9000万元股权进行处置,并对处置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官方称对公司担保“不知情”
作为洪山天诚担保公司的三大股东之一,武汉市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知情?
武汉市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魏明斌介绍,该中心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拥有对外投资权,2009年,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区里决定注资1000万元参股成立洪山天诚担保公司。
《法制日报》记者获得了一份武汉市洪山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委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筹建区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通知”(洪经贸【2009】46号)。
《通知》称:经区政府同意,特委派你中心(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湖北天诚签署合作协议,并委派你中心刘凌同志兼任新组建的区级担保公司董事。落款是2009年7月20日。
前述《通知》下发30日后,2009年8月18日,洪山天诚正式成立。查询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发现,洪山天诚担保公司有1名董事为“刘凌”。
“2013年以前做得比较好,到2015年已成功为辖区中小企业担保了10个亿贷款。”魏明斌表示,但由于股权只占10%,根据《公司法》规定没有决定权,该中心没有参与洪山天诚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对该公司对武汉硕维金融公司和淮矿物流公司的担保“不知情”。
魏明斌还指出,洪山天诚担保公司将9000万元股权出质给淮矿物流的做法是“完全违规的”。
根据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
目前,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已对武汉硕维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案立案侦查,谢义明等主要负责人被警方监视居住,涉案公司债权债务审计、清查核资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若是区政府投资的1000万国有资产流失了,肯定要有人被追责。”魏明斌表示。
对于此事进展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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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4年11月4日,中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拥有的洪山天诚担保公司共计9000万元股权全数出质给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物流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淮矿物流公司为上市公司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5年10月,因买卖合同纠纷,淮矿物流公司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令湖北中世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天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同时请求确认该公司有权对前述两被告持有的武汉市洪山天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共计9000万元股权进行处置,并对处置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官方称对公司担保“不知情”
作为洪山天诚担保公司的三大股东之一,武汉市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知情?
武汉市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魏明斌介绍,该中心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拥有对外投资权,2009年,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洪山区决定注资1000万元参股成立洪山天诚担保公司。
记者获得了一份武汉市洪山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委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筹建区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通知”(洪经贸【2009】46号)。
通知称:经区政府同意,特委派你中心(洪山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湖北天诚签署合作协议,并委派你中心刘凌同志兼任新组建的区级担保公司董事。落款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
前述通知下发30日后,2009年8月18日,洪山天诚正式成立。记者查询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发现,洪山天诚担保公司确有1名董事为“刘凌”。
“2013年以前做得比较好,到2015年已成功为辖区中小企业担保了10个亿贷款。”魏明斌表示,但由于股权只占10%,根据公司法规定没有决定权,该中心没有参与洪山天诚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对该公司对武汉硕维金融公司和淮矿物流公司的担保“不知情”。
魏明斌还指出,洪山天诚担保公司将9000万元股权出质给淮矿物流的做法是“完全违规的”。
根据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
目前,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已对武汉硕维金融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谢义明等主要负责人被警方监视居住,涉案公司债权债务审计、清查核资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若是区政府投资的1000万国有资产流失了,肯定要有人被追责。”魏明斌表示。
对于此事进展本报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