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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院庭长直接审理案件走向常态化
2016-01-06 15:34:00
 

  

发布会现场。省法院提供。

  中国经济网福州1月6日讯 1月6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院庭长直接审理案件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据该法院新闻发言人严峻会上介绍,截至2015年12月31日,福建全省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主审、担任审判长或参加合议的案件数达到352100多件,占全省法院审执结案件数的55.29%,其中院庭长直接主审案件210546件,占院庭长审理案件数的58%。

  据了解,院庭长办理案件主要集中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上。2015年12月28日至31日,福建高院与新浪网法院频道、新浪微博合作,联合开展以“阳光法院 福建院长开庭周”为主题的司法公开网络宣传活动,全省27名中院院领导和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并通过网络、微博和微信进行了直播。据统计,共有155万多人次网友在线观看了庭审直播,157万多人次观看了庭审录像,8895人次对相关微博进行了转发和评论,网友在直播专题页面点赞16万多人次,5万多名网友在福建高院官方微信为相关院长点赞。

  近年来,福建省法院联合各级法院采取了许多工作举措,以强化院庭长审判职责,有力促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另外,其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示范引领,在激发院庭长办案主动性的同时规范权力行使,明确院庭长办案的职责边界。2014年,福建省法院专门制订下发《关于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暂行规定(试行)》,以强化这一方面的引领与带动。

  严峻强调,院庭长直接审理案件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积极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目标的重要措施。福建院庭长直接办案走向常态化,其有利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为员额制改革的顺利推进积累了工作经验与实证支撑,另外,其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可缓解越来越突出的“案多人少”的矛盾,并利于在办案中正确履行审判管理监督职责,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林栎 刘应平)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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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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