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小沈,我们去被害企业看看。”2015年11月14日,我院副检察长唐敏把卷宗一合,径直走出了办公室。
2015年8月下旬,“一号专车”运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有部分账户异常,公司方面怀疑有部分专车司机恶意刷单。该案是上海市首例专车司机涉嫌刷单诈骗案,案件侦查阶段,由唐敏为组长的办案组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案件移送我院审查逮捕后,由唐敏直接办理,这是他2015年直接办理的第8个案子,我是办案组成员之一。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专车司机利用打车软件客户端的漏洞,先用手机申请一个专车司机账号,再购买多个手机号码注册为乘客,然后用乘客的账号叫自己的专车账号进行刷单。在服务结束时,“乘客”不支付车费,最后只能由专车公司垫付。
“专车公司为了增强用户体验,在权限方面放得比较宽,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个案子中,有的用车时间达十几个小时,有的明显乱绕路,这些明显不合理的用车行程,专车公司的运营平台居然发现不了?他们的管理肯定存在问题。”唐敏在车上说。我们到被害企业后,走访了相关人员,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了企业运营方式和管理制度。针对走访后掌握的情况,我们一方面将审查逮捕工作与证据补全工作同步展开,另一方面又多次研讨案件相关电子证据的认定及案件定性。最终调查下来,我们发现,被害企业管理软件存在比较大的漏洞,导致犯罪嫌疑人可以同时扮演司机、乘客双重身份,以骗取专车公司补贴和垫付车费,涉案金额近10万元。
在案件办结之前,唐敏又召集科里干警开会:“这个案件比较特殊,咱一起加把劲,不仅要将案件结掉,还要针对被害企业的管理漏洞,尽快给他们发出一份检察建议,把今年最后一个案件做圆满。”于是,我们一边结案,一边提建议,就加强专车管理、提高平台技术向被害企业发出了检察建议。不久,唐敏告诉我,被害企业已经反馈,他们正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减少后台运营漏洞。案件告一段落,我打开电脑,在第86个文件夹名字后面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