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洪/邓铁军/通讯员潘琦)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检察院举行2015年度举报奖励仪式,对渎职犯罪的举报人给予4.5万元的举报奖励。举报人实名举报玉林某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并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鉴于举报人员有功,该院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该院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鼓励依法实名举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将做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为群众安全举报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