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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与第三方支付账户或将迎来大变革
2016-03-21 08:45:00
 

  据新华社报道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3月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透露,央行将从4月1日开始运行新的银行账户体系,7月1日开始运行新的非银行支付账户体系,以适应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个性化的消费支付需求。

  据介绍,支付账户分两大类:一类是公众到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另一类是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和公众日常小额支付需要,不断发展壮大的第三方支付,称为非银行支付账户。

  受访业界人士称,对银行账户的进一步健全以及第三方支付的革新,将有利于适应目前市场发展需求,满足“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支付需求,同时在支付安全与便捷性之间达成平衡,推动国家整体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序稳健发展。

  银行账户与第三方支付账户将迎来大变革

  新华社报道称,范一飞透露,按照这种新的划分,新的银行账户体系4月1日开始实行,支付账户体系7月1日运行。“我们会密切关注业态的变化,及时出台新的措施,使得支付产业、支付市场健康发展。”

  据他介绍,从去年开始,央行加大了对银行账户以及支付账户分类管理力度,进一步推动支付体系便捷安全发展,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银行账户在现有个人账户基础上增设两类功能依次递减的账户,便于网上理财、日常小额支付需要。支付账户按照实名强度以及支付限额分为三类,功能逐次增强。

  对于4月1日运行新的银行账户体系,2015年 12月25日央行曾下发《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为银行账户体系界定了清晰的分类管理同时明确远程开户制度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银行账户,同时将银行账户分为3类,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

  同时,对于7月1日开始运行新的非银行支付账户体系, 2015年12月28日央行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要求“支付机构应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监管办法充分考虑支付服务市场创新和发展需要,清晰界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内涵和边界,明确了监管标准和规则”定位第三方支付账户属性是小额、快捷、便民小微!

  对此,华泰证券首席金融分析师罗毅发研报称,银行要在支付体系重新抢回失去的份额。4月1日银行账户办法与7月1日支付账户办法实行,内容其实都在向银行等正规金融倾斜。他认为,未来正规金融需要在内部改革上更加发力,例如分拆互联网部门;而互联网公司,也要注意行业的边界。

  由于第三方支付问题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也有影响,因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对此新规也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爱财有道COO王杨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称,“过去两年互金行业发展速度较快,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重要分支,有效地满足了人们的支付需求,对促进普惠金融纵深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乱象频出、问题不断,需要加以规范。同时,银行账户体系对国家征信体系对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推动国家征信体系建设、保障国家金融体系整体稳健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但需要结合国家对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思路,通过有序创新,提升服务效率。”

  为此,王杨认为,对银行账户的进一步健全以及第三方支付的革新,将有利于适应目前市场发展需求,满足“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支付需求,同时在支付安全与便捷性之间达成平衡,推动国家整体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序稳健发展。

  石榴壳CEO张英杰也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此类政策跟此前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政策一脉相承。从业务上看,监管层或旨在希望支付公司从事小额业务,而大额业务由银行主导。P2P单笔投资额度相对较大,属于大额业务,风险较大,以银行来主导,相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说,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要高很多。”

  张英杰进一步表示,“我比较看好小额业务未来的发展前景。政策在保护银行大额业务的同时,也鼓励银行进入小额业务领域,因为对于银行而言,中间业务占比大,利润空间也较大。”

  货币宽松或影响去产能速度

  对于上述新规,受访互联网金融企业称,良好的资金安全环境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之一,或将进一步促进第三方支付领域与整个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

  王杨对记者分析称,“良好的资金安全环境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之一。目前国家对互联网金融各个领域、各项监管政策不断加强推进以及落地实施,在行业逐步规范发展的宏观趋势背景下,央行推出个人账户体系的分类管理制度,是一个积极的信号释放,针对不同的安全等级和资金使用需求开放不同的支付额度和功能,能避免现在一刀切的账户体系给用户带来的‘用大钱不让,用小钱麻烦’的尴尬。”

  与此同时,在他看来,新规对于互联网金融、电商行业中一直严格守法合规经营的优质平台是一个利好。因为通过此项举措,将进一步促进第三方支付领域、以及整个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洗牌,去劣存优,健康发展,从而让互联网金融在国家产业结构改革、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优化资本运行、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真正长期发挥积极作用。

  但他也同时指出,这会对行业平台如何兼顾用户体验以及支付安全、便捷等方面提出新的考验。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这是“互联网金融”连续第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而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述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对于“促进”转变为“规范”,有分析称,2016年或将是互联网金融规范元年。

  有受访企业称,P2P行业未来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核心并非监管,而在于信息披露。

  “虽然有些政策对P2P行业监管加强,但我们认为P2P行业未来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核心并非监管,而在于信息披露是否规范,甚至包括公司运营等信息是否可以详尽真实披露。”张英杰认为。

  因为在他看来,P2P的定位是信息中介,平台能够真实详尽地进行信息披露,是互联网借贷行业存在的基础。因此,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深度和真实度是P2P行业健康发展的核心和基础。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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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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