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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千金代表:对国有林场改革后发展予以支持
2016-03-15 15:52:00
 

全国人大代表桂千金。(中国经济网记者 江平 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中国经济信息记者 张继勇 江平)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桂千金在代表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国有林场改革后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桂千金表示,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提升人民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围绕政企事分开、促进职工增收、加强森林保护等问题,有效地推进了国有林场改革。以江西省贵溪市为例:贵溪市是典型的绿色工业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3.5%。全市共有国有林场5个,职工总人数2518人,经营总面积41.9万亩。自2010年6月启动国有林场改革以来,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转型定位、稳定权属、解决社保、化解债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总体改革思路。改革中没有卖一寸山,没有把一个职工推向社会,没有出现一起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没有出现一起群访、越级访等重大信访事件,实现了林农增收、林场增效、林业增长,创造了“贵溪国有林场改革模式”。

  桂千金对中国经济网记者称,虽然贵溪市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很好成绩,但是从这几年国有林场的发展来看,依然存在以下这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债务负担较重。改革后,贵溪市国有林场债务虽然有所减少,但债务负担依然沉重。全市5个国有林场负债总计4458万元,其中金融及其他部门债务1669万元,非金融债务2789万元。非金融债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2505万元、棚户区改造284万元。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欠账严重,特别是林场管护房作为守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基本设施,林区作业道路作为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和森林经营必要的基础设施,一直没有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三、资源保护培育经费不足。改革后,国有林场财政保障能力得到了一定的加强,且国家也出台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林保护等资源保护政策,但国有林场经济基础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资源保护补助标准偏低。

  就以上存在的问题,桂千金建议:

  一、尽快出台国有林场债务化解政策。建议中央尽快出台化解国有林场公益性债务的政策,特别是对营造林木因划为公益林等保护范围禁止采伐而形成的国内金融机构债务和外资贷款,以及拖欠财政等主管部门的借款等债务,建议予以免除或停息挂账。

  二、建议国家提高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国有林场国有生态公益林目前中央财政补偿标准为4.75元/亩,省级财政补偿标准为15.25元/亩,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希望国家尽快提高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三、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议中央启动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危旧房改造和林区作业道路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代表委员小资料:

  桂千金,全国人大代表。198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0年7月毕业于南昌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同月参加江西省组织的大学生村官招录考试。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的层层选拔,于2010年9月被选聘为樟坪畲族乡樟坪畲族村大学生村官,担任主任助理的职务,2012年2月任樟坪畲族乡黄思村党支部书记。

  更多报道请见“中国信心——2016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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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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