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4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三个电话销售中心(上海、武汉、西安)在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时任太保寿险总经理助理刘斌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相关保单录音材料、相关人员任职文件及岗位职责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太保寿险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监会决定对太保寿险罚款12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监会决定对刘斌警告并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