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5日讯 今日证监会发布监管函,称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根据规定,责令即日起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并采取有效应对和控制措施,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保监会监管函中指出,中融人寿2015年3季度末和4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5.95%和74.62%,偿付能力溢额-23.49亿元和-2.82亿元,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除了即日起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外,保监会还要求中融人寿在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规定后,需向保监会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开展新增股票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