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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频发谁之过?
2016-02-25 11:25:00
 

  新浪金融曝光台近日收到多位商户关于“POS机代理商卷款跑路”的投诉。通联支付、中信银行作为收单机构,与其合作的宁波勤丰华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全国40多家商户近600万款项未到账。

  40多家商户近600万款项未到账

40多家商户近600万款项未到账

  据投诉人李女士介绍,包括她本人在内的多个商户2015年在网上购买了同一家代理商(宁波勤丰华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手刷POS机用来收款,该机器由通联支付作为收单机构,代理商宣传称为一清机器,费率较低且携带方便,在收到机器后尝试收到一笔小金额款项后,通过银联查询收单机构确实是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而且第二天到账较为准时,“因为通联支付在全国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是名列前茅的大公司所以用起来也比较放心,商户们后来就慢慢的用起来”。

  2015年7月份,商户发现出现了款项未打入其账户的现象,询问代理商后,代理商称银联在例行检查支付公司冻结了款项,资金会慢慢解冻。资金未到账的商户们沟通后发现,每隔两三天会有一个解冻的商户便相信了“资金冻结的说法”,询问通联支付公司后也得到同样的回答,称资金完全解冻要等到银联排查完毕后。

  直到2015年8月13日,商户们听说资金或已被代理商挪用。经过调查发现,7月10日左右未到账款项是由于通联支付旗下代理宁波勤丰华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鲍某,将商户资金通过非法手段转移到个人账户,据统计涉案金额在420万左右,涉及商户30余家。

  新浪财经同时收到其他商户投诉,该商户称,2015年7月份通过网络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代理商处购买了宣传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公司所有、具有极高资金安全性的POS终端(后经验证,该机器确实由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进行收单),而在2015年7月31日左右,先后多名商户发现结算资金迟迟没到位,据统计涉案金额在150万左右,涉及商户接近十家。7月31日左右未到账款项是由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旗下代理慈溪健霖电子有限公司法人鲍某,通过控制几个皮包公司,慈溪健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海普连贵电子有限公司、勤丰华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3家皮包公司对公户全部开在中信银行),将商户资金通过非法手段转移到个人账户。

  根据工商公示信息,鲍某确实为慈溪健霖电子有限公司法人,商户投诉称,鲍某同时为宁波海普连贵电子有限公司、勤丰华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鲍某同时控制上述几家公司,通过通联支付、中信银行两家收单结算通道,违法经营导致全国数十家用户近六百万款项未到账。

  “这些公司没有经营地址、没有门店,没有真实的业务,其受理业务等办公场地照片都是通过电脑进行PS的,通联支付和中信银行在风险监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其中一名受害商户对新浪财经表示。

  中信银行、通联支付被质疑风控存缺陷

中信银行、通联支付被质疑风控存缺陷

  多名商户表示,他们曾多次到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询问情况。对此,新浪财经分别致电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通联支付方面对新浪财经表示,此事已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目前处于开庭阶段。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已向宁波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宁波勤丰华能科技有限公司鲍某涉嫌违法经营,符合立案条件,已被立案。

  新浪财经向宁波公安局江东分局求证事件的最新进展,对方相关人士称,案件还在调查中,后续仍需报检察院,由法院审判后才有最终结果,不方便透露更多细节。新浪财经还从宁波公安局江东局处了解到,鲍某目前已取保候审。

  据了解,宁波当地人民银行对于此事也已经批复,批复称宁波勤丰华能科技有限公司系通联支付宁波分公司的特约商户,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已被立案侦查,公司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控制。此次事件最终要根据公安部门的最终侦查结果来定性,建议投诉人选择司法途径解决相关的经济纠纷。

  除通联支付作为收单机构外,有部分商户收单机构为中信银行,对此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对新浪财经表示,勤丰华能系中信银行的客户,中信银行作为收单机构与此事无关,事情更详细的信息已报送总行。中信银行总行回复新浪财经,投诉人与中信银行并无直接业务往来,与其客户宁波勤丰华能公司有收单业务往来。2015年7月,勤丰华能出现付款延迟,随后双方产生经济纠纷。2015年8月中信银行从后台发现异常交易,并立即停止了与勤丰华能公司的收单合作。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经济纠纷,中信银行也将积极配合公安和司法机关的调查。

  收单业务风险频发谁之过?

收单业务风险频发谁之过?

  商户们提出质疑,通联支付和中信银行作为收单机构未履行相应责任。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2015年12月7日印发了《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自律规范》,根据规范要求,收单机构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由于外包服务机构的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收单机构应全额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再由收单机构根据外包服务协议进行处理。同时,收单机构不得将外包服务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不得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结算账户。与外包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前,收单机构应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慎选择符合准入要求的外包服务机构作为合作机构。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也明确提出,外包服务机构发生经营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事件的,收单机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因外包服务机构原因导致特约商户、持卡人或发卡银行资金损失的,收单机构应全额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收单外包服务是收单服务业务的延伸和拓展。近年来,少数收单机构在利润导向目标驱动下,以粗放扩张方式跑马圈地,依托外包服务机构以“扫街”方式不断做大商户规模,放松了对商户准入要求和风险管控标准,导致不符合资质的商户入网、不法商户与持卡人串通套现等乱象。

  新浪财经调查发现,早在2014年,收单外包市场便连续暴露出若干风险事件,给行业部分参与主体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央行曾对各支付机构发布了关于银行卡预授权风险事件的通报。包括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易宝支付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风险问题。部分收单机构存在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交易监测不到位、风险事件处置不力等问题。央行也曾责令相关问题机构暂停发展新商户,对外包服务商进行清理整顿。

  支付行业风险不仅来自于收单业务,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也频繁发生,近期央行已经注销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监管也呈收紧态势,此前的非银网络支付新规提出诸多支付业务限制,坚决遏制沉淀资金。央行下发的关于《支付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了支付机构存在占用、挪用、借用客户备付金行为,通过伪造数据等手段故意规避监管要求或恶意拒绝、阻碍检查监督的,在支付业务设施安全及风险监控存在重大缺陷的等十一条情况的,或将无法获得续展申请。

  关于支付行业风险防范,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认为,第三方支付企业水平参差不齐,监管方面要实施分类监管。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强调,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当前监管工作的重点,要抓紧建立科学、完备的监管指标体系,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规模、自律情况、风险级别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监管标准,实施分类监管。

  业内人士认为,可以综合多个维度对支付机构进行风险评级,包括企业治理架构、企业的财务健康度、持续经营能力科技实力以及系统运维管理水平等。除了分类监管的大方向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要形成中央银行发挥重要作用,统筹监管支付体系清算机构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系统重要机构,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的高效运行,同时对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和监测分析进行布置,及早发现预警和防范流动性风险。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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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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