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2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深海海底区域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我国企业积极参与了深海资源的和平利用活动。制定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对规范和促进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和资源调查活动,推动我国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十分必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初次审议的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草案二次审议稿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原则、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的承包者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已经比较成熟,建议经本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尽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