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兰州2月23日讯(记者 李万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今天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据悉,结合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规律,此次专项活动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创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式方法方面,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
“五个一批”工程是立足实际探索出的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也是实施扶贫攻坚战略重中之重的任务。对此,最高检负责人强调,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犯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者等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障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依靠自己的双手、立足当地资源就地脱贫。紧紧围绕“异地搬迁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搬迁资金发放、安置区建设、搬迁群众就业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切实维护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退耕还林还草、重大林业生态、受污染耕地水源修复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紧紧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尤其是改善贫困地区教育条件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犯罪。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真正让贫困人口享受到社会保障兜底。
据了解,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大多发生在扶贫资金分配、发放管理,以及项目申报、审核审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对此,最高检负责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侵占支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生活保障资金等职务犯罪,确保各类扶贫资金安全使用。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资产收益扶贫、“互联网+”扶贫、关爱服务体系中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扶贫政策项目真正惠及贫困地区。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的职务犯罪,确保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顺利开展。
在创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式方法方面,最高检负责人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特别是要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共享平台,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安排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有效共享,有针对性加强预防,提高预防实效。要充分运用好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增强法律意识,强化廉洁观念和守住底线的自觉性。
最高检负责人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提出堵塞漏洞、健全制度的检察建议,配合发案单位整改落实。特别是要围绕扶贫开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及重要规章制度,认真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及时提出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的建议措施。要及时总结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和诱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前瞻性的专题调研,探索建立预警机制,研究从源头上预防的对策措施。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的地区或行业、系统,积极研究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专项预防,努力形成规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