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刑事执行活动中职务犯罪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做客高检网正义网接受访谈
本报讯(见习记者齐磊)“重点查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重大监管事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严重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大案要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在做客高检网与正义网联合推出的“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时表示,2016年检察机关将把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继续加强业务指导,抓好办案工作。
201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刑罚执行领域共查办职务犯罪216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63人。袁其国举例说,仅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案,就有包括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等在内的24名涉案人员被查办。去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对黔西南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原支队长兰昭勇、册亨县原政法委书记刘贤铭等人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兰昭勇串通刘贤铭等人,制造虚假疾病诊断材料,编造所谓“保外就医”法律文书,将其胞兄——因犯受贿罪被判刑十年的黔西南州黄金管理局原局长兰昭耀释放。
在狠抓办案数量的同时,检察机关重视提高办案质量。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起诉率由2009年的89.9%,提高到2014年的97.9%;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由2009年的4.7%、9.9%下降到2014年的0.3%、4.6%。2010年以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案环节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袁其国表示:“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最有力的手段。今年将建立全国、省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派出检察院办案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健全‘以省级院为主导、市级院为主体、基层院为基础’的办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优化办案结构,依法运用好提办、督办和指定管辖等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同时,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实行案件线索分级上报备案和管理制度。对市级以上看守所、监狱的主要负责人或者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一律向上级院报告备案,同时逐级上报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备案管理。”
袁其国介绍,一段时间以来,派出检察院的办案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全国目前共有86个派出检察院,2013年至2015年10月,派出检察院仅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96件343人,分别只占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案总数的10.9%和10.4%。为此,今年将重视加强派出检察院的办案工作,完善派出检察院的内部工作机制,把主要力量放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第一线,及时发现和挖掘案件线索,力争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有较大突破。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仍然是抓在手上的一项重点工作。”袁其国表示,2016年,检察机关将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继续深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继续加强对服刑人员中涉及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