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乔生(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6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乔生(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黄乔生简历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厦门大学哲学系学习;1987年8月起参加工作;1992年5月起历任共青团厦门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团工委书记、团市委常委;1996年6月起历任厦门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电教办主任;1998年10月起任厦门市委组织部正处(副局)级组织员、干部教育处处长(其间: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参加厦门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04年7月起任厦门市同安区委副书记;2006年1月起任厦门市委副秘书长;2006年8月起任厦门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2007年2月起任厦门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2011年6月起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2011年12月起任中共思明区委副书记、思明区人民政府区长。2015年7月起任火炬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