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戴伟杰(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6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对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戴伟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戴伟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非婚生育一子;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重庆市卫生局中医处副处长、处长、重庆市中医院院长、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犯罪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由市纪委监察局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戴伟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重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