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拥堵是“城市病”的典型表现,也是大城市发展中最难以治理的突出问题。本刊将连续聚焦这一城市病,关注交通拥堵现状,剖析病症根源,探讨破解之道
城市交通 病得不轻
我国正在经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和机动化进程。2000年以来,我国机动车从6000万增长至近2.8亿,其中汽车则从1600万增长到1.7亿,而私人小汽车更是从区区625万增长到今天的1.2亿,完全呈现出典型的以私人小汽车爆发式增长为特征的机动化发展模式。
城镇化与机动化之间的联动发展和相互拉动,加之受城市规划与路网结构的缺陷、公交服务水平与供给能力的不足、城市综合管理效率与部门协调机制的短板等因素,交通拥堵已是彻彻底底成为大城市市民生活中的新常态,并由此衍生出停车难、秩序乱等一系列“城市病”,极大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也影响了我国城市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与投资环境。
城市拥堵愈演愈烈
通过对我国36大城市(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的跟踪调研可以发现,我国的“城市交通病”仍处于愈演愈烈的阶段。
在汽车保有存量方面,三分之二的城市已达百万级,“病体”日益臃肿。目前,36大城市中有25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了100万,1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北京、成都、深圳3个城市超过了300万。
在汽车增量方面,四分之三的城市年均增加在10万以上,“病状”日渐汹涌。在7个城市已经实施“限购”措施的情况下,每年仍有24个城市汽车年增幅超过10万,11个城市超过20万,成都、重庆、武汉、石家庄4个城市超过了30万。
“先天抵抗力”严重不足是造成这种“城市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道路资源供给方面,四分之一的城市全面不达标,无法抵御来势汹汹的“病情”。36个大城市中,有10个城市道路网密度指标和22个城市人均道路面积指标都低于国家标准规范值下限,其中8个城市双双不达标。
在车路供需矛盾方面,四分之三的城市即将进入“非常拥堵”状态,拥堵“病情”正全面传染和迅速加深。36大城市主高峰干道平均流量均超过每小时3500标准车,其中超大和部分特大城市已超过每小时6000标准车,接近或达到饱和状态。根据城市道路网承载力测算结果来看,目前已有7个城市汽车保有量处于“非常拥堵”的承载量范围,包括北京、成都、深圳、天津、广州、杭州和郑州。如不采取有效措施,预测到2018年以前,36大城市中还将有近2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进入到“非常拥堵”状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道路交通拥堵不仅是大城市交通管理的第一痛点,同时也正在成为中小城市甚至县级城市的普遍现象。换句话说,就是大城市结构性拥堵和中小城市秩序乱拥堵日趋加剧。
旧病未去新症又来
除了“先天抵抗力”问题,“城市交通病”的症状也是复杂多样。
目前,大量二三线城市的动态“病情”正在赶超一线城市。沈阳、大连、福州、郑州、杭州等城市高峰干道平均车速已逐步跌入20km/h以下,拥堵程度和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比不相上下。
停车难停车乱的静态“病情”大量存在。当前全国城市基本停车泊位缺口普遍高达50%,保守估计约在5000万以上。在严峻的停车资源短缺形势下,36大城市针对“不按规定停车”违法行为的处罚量占到全部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量的13.8%,是城市所有道路交通违法查处行为之首。
公交优先发展虽有理念共识,但落实难度大、实施成效弱,“公交处方”的“药效”不明显。尽管36大城市有30个城市入选了交通运输部“公交都市”创建名单,但其整体早晚高峰时期公交平均运营时速仅为15.9km/h,和小汽车运行速度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公交专用道设置比例除广州、成都和银川外均小于10%,大部分城市公交专用道至今尚未形成网络,公交优而不先。
另外,“老病症”久治未愈,“新病症”又开始交织产生。一是城市道路交通违法依然高发多发,整体通行秩序难以令人满意,各类违法乃至“路怒”族的存在成为“慢性顽疾”。二是城市道路安全形势波动反弹,城市也是降事故保安全的主战场,事故集中成为“急性急症”。2014年,36大城市发生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了3.1%,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1.1%。三是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剧增,逐步演变为城市交通安全“新病症”。当前全国共有电动自行车约2.2亿辆,其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2014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所有非机动车引发的71.9%,已经成为非机动车中最容易引发事故的交通工具。
而对于大部分中小城市来说,当前的机动车体量还不足以塞满整个道路网,但由于小城市的道路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科技应用能力不足,再加上驾驶人文明有序驾驶的意识整体偏弱,导致乱停车、乱并线、乱插队现象比大城市更要普遍。同时,大量非法上路的车辆,如超标电动、老年代步车等等,在中小城市具有广阔的市场,随意穿行,不按道行驶等扰乱秩序的行为,都严重影响了整体路网的通行能力。
“组合药方”要持续
当然,面对日趋严峻的挑战,各城市尤其是36大城市也果断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和“组合药方”。一是高度注重轨道交通的建设和发展。在目前全国24个开通运营轨道交通的城市中,有21个是36大城市,而计划到2018年新增开通轨道交通的11个城市中,9个都是36大城市。二是持续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投入与建设。2014年,36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例为68.9%。三是全面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力量与信息水平。目前已有35大城市建成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和指挥调度平台,12个城市建设了指挥分控中心,27个城市采用了信号协调控制系统。四是依照城市发展实际采取相应的需求管控政策。目前全国7个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10个实施汽车常态化“尾号限行”和9个实施汽车常态化“限外”的城市,全部都是36大城市。
“疗效”虽然还不能马上显现,但只要坚持充分全面调动各项社会资源和民间智慧,坚持与城市资源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城市管理相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舆论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就有希望将城市交通的一个个“病症”各个击破。(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朱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