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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联合国机构首签PPP合作协议
2016-01-21 07:30:00
 

  政府力推PPP模式,但市场反应却不尽如人意,这样的落差折射出制度设计模糊等问题。昨日,国家发改委透露,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正式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合作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方面加强交流合作。这是我国政府机构与联合国有关机构首次签署PPP领域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国推广PPP模式进入了国际合作新阶段,PPP的“游戏规则”也有望更为明晰。

  谅解备忘录签署后,国家发改委将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PPP理论研究、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实际操作等方面“牵手”。“一是支持设立PPP中国中心,参与联合国有关PPP标准的制定,总结和推广PPP实践案例等;二是每年在青岛共同主办国际PPP论坛,邀请有关国家的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资本、专家学者等,探讨PPP理论与标准,分享PPP案例和经验,推动PPP国际合作交流;三是在深圳实施PPP培训计划,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解PPP具体操作方法,剖析PPP典型案例,为政府机构、社会资本、金融单位、项目业主等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事实上,加深PPP领域国际合作,已成为很多国家的共同诉求。2015年9月,联合国全体成员国在纽约签署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中涉及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高效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联合国表态,理性的选择PPP,可有效解决大部分政府既缺资金又缺效率的“两缺”问题以及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两失”问题,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国家发改委此次选择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联手,也是看中后者经验颇丰。PPP概念发源于欧洲,盛行于欧洲,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作为联合国规模最大、最为活跃的区域性机构,于2012年设立了PPP中心,2014年又设立了PPP咨询委员会,围绕可持续发展17个具体目标,着手制定27个PPP标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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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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