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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回应质疑:不存在提前采捕
2016-01-14 20:27:00
 

  中国经济网大连1月14日讯(记者 苏大鹏)1月14日晚间,獐子岛公司发布公告,就1月11日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公司对当日媒体刊登的《2000人实名举报称獐子岛“冷水团事件”系“弥天大谎”》报道中质疑公司2014年大额存货核销原因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进行说明。对媒体质疑的提前采捕、航海日志等问题,獐子岛在公告公司进行一一回应。公告称,提前采捕的说法,不存在事实依据。

  獐子岛称,公司每年对底播虾夷扇贝的采捕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每年编制预算和质量目标时,根据上一年度虾夷扇贝秋季存量抽测结果和市场需求预测等因素,制定新一年的采捕计划,同时根据底播海域和新海域的确权审批情况确定新一年度的底播计划。经自查,公司历年均按照采捕计划在指定的海域组织进行播苗和采捕,不存在“提前采捕”行为。

  獐子岛进一步解释,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上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情况及市场需求预测编制本年度预算和质量目标,并下达年度采捕计划。2010年公司底播虾夷扇贝面积较2009年扩大97%,2013年采捕73.91万亩,剩余40.87万亩转入2014年采捕。

  2011年底播面积127.42万亩,加上2010年底播的尚未采捕部分,公司2014年可采捕面积为168.29万亩,公司2014年质量目标显示,当年计划采捕面积为“大于等于100万亩”。2014年实际采捕面积为92.21万亩,其中,采捕2010年底播40.87万亩,采捕2011年底播51.34万亩。由于自然灾害,2011年底播的70.68万亩在2014年全部核销。

  经自查,獐子岛2014年按照采捕计划进行采捕,未组织进行“提前采捕”。经紧急核查相关海域采捕船只2013年底至2014年的航海日志,未涉及有船只超出计划采捕范围进行采捕作业的情况。其中,重点核查了辽长渔15166—15170五条船只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的采捕区域,均未涉及提前进入受灾区域采捕的情形。公司附表,详细叙述了上述五条船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实际参与采捕区域。

  此外,对于媒体质疑的“收走”航海日志的原因,獐子岛《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了航海日志的管理要求,公司作业船舶的航海日志是反映船舶运输生产和维修保养情况的原始记录,其中主要记录了作业区域等运输生产信息,以及气象、船舶动态等安全管理信息。

  2014年海洋牧场灾后重建时,为强化管理,獐子岛完善了制度体系,加强了制度执行,其中包括加强对船舶安全操作的规范化管理,将航海日志收回统一归档。上述情形符合行业操作惯例。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2015年,獐子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升存货管理、海洋风险预警及防范能力、海洋牧场透明度。公司系统梳理、建立和完善海洋牧场内控制度,制定了《确权海域变动管理规定》、《底播虾夷扇贝存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梳理并强化执行了《虾夷扇贝存量抽测管理规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并结合相关制度,对海洋牧场的规划及各个作业环节进行过程管理与监督;加强海洋牧场风险识别与控制,采取多项海洋牧场风险持续优化措施,主要是“识别、避让、容量、标准、良种”。此外,獐子岛董事长兼总裁吴厚刚自愿承担1亿元灾害损失、总裁办公会成员自愿降薪与公司共度难关,实施总裁办公会成员增持公司股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打造事业共同体。公司还开放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过程,增加底播虾夷扇贝存量的外部调研;成立海洋牧场研究中心,与中科院海洋所、水科院黄海所等研究机构及专家确定了虾夷扇贝生长状况与环境因子的关系、北黄海生态容量评估等多项研究课题。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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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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