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岳品瑜)央行昨日发布公告称,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畅购”)《支付业务许可证》,终止其开展互联网支付以及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资质,责令其退出支付服务市场。这也是继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后,第三家被注销支付牌照的公司。
上海畅购成立于2006年11月,2011年8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安徽省、山东省开展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并准予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
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上海畅购存在以下严重违规问题:一是通过直接挪用、隐匿资金、虚构后台交易等方式,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重大损失;二是伪造财务账册和业务报表,欺骗、隐瞒客户备付金流向,规避相关监管要求;三是拒绝、阻碍相关检查、监督。相关行为严重损害持卡人合法权益,扰乱支付服务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同时,央行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央行依法注销畅购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
因为上海畅购因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流动性枯竭,严重资不抵债,已难以维持正常经营活动。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由交银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商业化原则收购自然人持卡人债权。目前,有关债权收购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具体事宜见交银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