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良资产化解正面临新挑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臧景范在1月7日举行的银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2010年,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试点。中国信达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典型的操作模式是,对于企业之间存在的逾期往来款项,信达与债权债务企业共同签订协议,收购债权的同时,就债权重组达成一致,向债务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由债务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并支付一定的重组补偿费用。
中国信达综合计划部总经理梁强说,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现在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已成信达不良资产核心主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能使债务企业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避免企业与企业之间,特别是供应链上的信用危机的发生,相当于把风险化解的工作前移。”
据悉,2015年8月,财政部还批准华融、长城和东方3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经济日报记者 常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