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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包房消费301元被收“低消”投诉店家
2016-03-15 08:56:31
 

   店家:当晚生意很好 他们两个人不愿坐小桌

  3月10日晚,刘先生和吴小姐遭遇尴尬一幕:在海珠区一火锅店,他们在包房消费了300余元却被收取最低消费880元。经交涉,火锅店退还多收取的580元,不过该店也很无奈:“当晚生意很好,他们只有两个人却不愿意坐小桌,我们事先有告知包房最低消费880元。”

   夫妻有争执 所以选了包房

  3月10日晚,刘先生与妻子吴小姐来到海珠区赤岗北路的潮佳牛肉火锅店吃晚饭。两人进店时仍有些争执,“我们不想争执被别人看到,就进了包房。”该店只有一个包房,可容纳10人同时用餐。虽然店员劝两人在大堂用餐,但两人还是进去了。

  临近晚上9时,两人买单,消费342元,打完八八折后应收301元,但由于该包房设置最低消费,他们需支付880元。

  “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3·15即将来临,这家店却明目张胆设置最低消费,真是猖狂!”吴小姐当场就拨打了12315消费投诉热线,被告知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为避免争执,刘先生还是刷卡付了880元。

  刷卡之后,刘先生想要发票,却被告知开发票的设备坏了,需要第二天才能拿到。

   店家:事先有告知“低消”

  次日,吴小姐将该遭遇发到了微博上。记者看到菜单最后备注写着:“实收最低消费880元”。

  3月11日下午,广州日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两人,并跟随刘先生到店里进行交涉。店员告诉记者,当晚生意很好,在入座前,她曾要求两人坐小桌,但他们并不愿意,执意要坐包房中的大桌。“我们事先有告知包房最低消费880元,我们是做熟客的,大家都知道包房中有最低消费。”店员说。

  据店员介绍,他们占用了包房中的大桌,其他人就不能用了,会给店里带来损失。在进行沟通后,该火锅店退还了多收取的580元。

  消委:“低消”须明确标出

  2014年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其中明确禁止餐饮业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3月11日下午,刘先生当着记者面再次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接线员称,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中,将在举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具体是否违规要看调查结果,若有情况会及时通知举报者。

  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设置最低消费呢?对此,该接线员称,要看店家是否有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明确告知消费者。如果只是口头上说该包房有最低消费则并不合规,必须在菜单上、房间上或公示明晰地方明确注明。如果现场出现争执,可以报警,请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协调。

   市民:面对包房消费 应该彼此体谅

  设置最低消费不合理,但若不设置最低消费,又会出现人少却占用包房的情况,这个矛盾应该如何解决呢?对此,该店家称:“如果人太多,在小桌已经坐满的情况下,我们也会对包房进行开放,且不收取最低消费。”

  虽然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已实施一年多,但经常参加聚会的市民汪女士却发现,仍有不少餐馆存在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设置最低消费确实不合理,硬性规定了消费需求,让消费者觉得心里不舒服。”不过她同时对这种现象表示理解,“只要明码标价,很多时候可以进行预估,人多的情况下往往很轻易就超过最低消费了。店家也希望资源能得到最大化利用。在人少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不选择可坐多人的大包房,互相之间多一些谅解。”(记者秦松)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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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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