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2月28日电(记者孙飞)2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东自贸区仲裁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东自贸区仲裁中心,在深圳揭牌成立。
“广东自贸区立足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以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其中法制化营商环境是自贸区的建设目标,也是保障自贸区高效、顺利运转的重要基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于健龙说,2015年4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发展国际仲裁、商事调解机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分别在广东自贸区设立仲裁中心。
“随着自贸区建设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国际商事、海事仲裁方面的巨大服务需求。”招商局集团总法律顾问王春阁表示,上述两个仲裁中心的成立,正是配合了中国自贸区发展的整体部署。
据悉,经过60年的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至今已办理案件3万件左右,为国际贸易投资和各项经济活动保驾护航。2015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案量达1968件,标的额人民币425.4亿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案121件,标的额人民币13.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