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
《若干意见》部署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实招”: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
明确了城市发展的“时间表”:如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等;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
强化
城市规划工作
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 ■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塑造
城市特色风貌
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加强建筑设计管理,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
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
■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提升
城市建筑水平
全面排查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
■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推进
节能城市建设
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完善
城市公共服务
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免费向全社会开放。推动社区内公共设施向居民开放。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
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到2020年,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
营造
城市宜居环境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紧治理城区污水横流、河湖水系污染严重的现象。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以中水洁厕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污水利用率。新建住房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中水设施,老旧住房也应当逐步实施中水利用改造。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 ■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