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条关于私家车主接同事上班被执法人员认为是“黑出租”的微博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称,近日,车主刘先生顺路在京津城际武清站接同事,但刚接上人就被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客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拦住。
据网友“叶落纷飞”在微博上爆料,说被扣车主刘先生是自己的同事,客管部门认为他是非法运营,不但扣了车,还告知要罚款8000元,扣车两个月。当时车上四人表示可以提供单位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并解释如有疑问还能够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但执法人员却告之,开公司车接同事可以,但私家车不可以。
对于为何要盘查一辆无运营标识的私家车,以及刘先生与乘车同事之间是否存在钱物交易,执法人员表示,“是依据以往的执法经验去查,而查扣则是依据在询问过程中得知的刘先生单位每月给他的交通补贴,约合每天15元”。
消息一出,有人质疑:“这明摆着就是同事之间友好的搭个顺风车的行为,又没有涉及商业交易,怎么就成了非法运营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执法人员怀疑并盘查是不是黑车本身没有问题,但作出查扣并处罚是违背事实和交通部相关规定的。
王殿学表示,一般来说,在行驶途中是否产生相关收入是判断车主存不存在运营行为的依据,即营运的目的是获得利润。车主顺路捎带同路人的车辆,它不以营运为目的,不是专门送客,只是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了其他人。“如果私家车主被冤枉执法的话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向交管部门或者是当地纪委投诉举报。”(记者于梦江 实习生辛亚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