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况下,仍用车帮助其逃匿,结果逃犯被抓获归案,自己也落入法网。近日,被告人刘恋因犯窝藏罪被四川省隆昌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刘恋是隆昌县石燕桥镇人。2014年7月20日,刘恋驾驶自己的轿车送林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已被判处死缓)到隆昌县金鹅镇某居民小区,找被害人范某(已死亡)收账。
后来林某和范某争执起来,林某在该小区门卫室持刀将范某砍伤。刘恋在明知林某持刀伤人的情况下,仍然驾车送林某逃离现场,帮助林某寻医治疗伤口,并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抓捕。
在林某被抓获归案后,刘恋窝藏一案也东窗事发。2015年1月3日,刘恋经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卿树良 赵世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