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防微杜渐 办法更多
抓监管,堵漏洞,保障了上虞农村集体经济的安全。记者了解到,2013年上半年完工的投入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平均变更率为17.01%,比上年度下降9%。农村社会稳定也得到了保障,据统计,上虞2012年农村涉纪信访工作考核排在绍兴市第一。
新问题随之而来。“眼下,我们要提防承包工程方可能会偷工减料。”上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负责人说,偷工减料,使得农村道路质量出问题,不是起沙,就是断裂。
如何保证质量已成一大难题。不少村级工程承包方个人素质较低,胡作非为,村干部对此不敢管。有些村没有专业人员,村干部不会管。有的地方好人主义盛行,村干部不想管。
办法总比困难多。有专家建议:抓事前,要出台有效的管理办法,如明确规定商品混凝土要使用哪种标准,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招标前,要设一定资质门槛,让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同时保证招标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致;把好验收关,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敢动真格,该返工的返工,该扣钱的扣钱。
也有专家指出,应当鼓励新农村建设纳入政府采购“笼子”,将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作为财政补助的必要条件。“目前政府采购已基本引入比较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建设项目各项开支都能在确保技术和质量要求的条件下选择最低价,可以借此规范新农村工程招投标程序,也可加强政府监督的职责,使之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此外,还可设立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专门账户,将村民自筹及各级财政的补助资金,事先打入财政专户,单独核算、封闭运行,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专户集中支付给建设单位。村民自筹资金有结余时,财政部门再将余款及时退还。
“管好农村工程,既保护财产,也保护干部,使干部按照程序办事,少犯错误。”上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专家观点
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王侃:上虞在监管村级工程建设上,形成了一套制度体系,这一点值得肯定。制度具有刚性,对利益的各方具有制约作用,这样可以避免个人的胡乱作为和胡乱指挥。希望各地进一步完善制度,真正做到堵住漏洞,防止资产流失。(记者 张丽 通讯员 阮国明)
实习生 杨白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