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低价中标 高价变更
上虞章镇镇新南村村干部至今都在后悔,要是当时能仔细点,或许今年就不会受到这么严厉的惩罚了。因为村内高山山塘整治工程变更率高达177%,这个村被上虞市纪委发出预警,全市通报。
高山山塘是新南村的小水库,因多年未修,2011年,村里提出要对其进行整治。
当年7月,绍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受上虞市水利工程管理所委托,派两名设计人员前往实地勘测,根据山塘存在的问题,设计了方案。
当年12月2日,通过公开招投标,上虞农发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23万元的价格中标,低于预算造价近4万元。
施工开始没几天,山塘一侧总是渗水,水泥刚糊上,就被水冲开。施工没法进行。
“哎呀,这个得重新做设计。”上虞市和章镇镇的水利专家重新踏勘决定,工程需停工,并对整个坡体工程进行重新设计变更。
2012年10月,上虞市水利设计院重新绘制工程施工图,同时,变更工程造价预算书出炉,预算价42万元,变更率高达177%。
在变更审批过程中,177%的数据引起了上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的注意,立即暂停对其审批通过。审计负责人认为,一些变更理由看起来合理,但其中不乏设计方、施工方,甚至一些村干部相互勾结、自导自演。
“有些人以为,监管好招投标,工程就不会有问题,其实施工中的变更才是更大的猫腻所在。”上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投标时,一些人故意将标价压低,最后却找种种借口,实施工程变更,提高造价,比如有的工程建造书后居然附了20多张变更单。”
从2013年开始,上虞市纪委决定,除不可抗力外,村级整体项目工程变更率不得高于合同价的20%;超过的,取消该项目获得上级补助的资格,并暂停设立该村下一年度的所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