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部时报》及其记者利用职务便利牟取非法利益。
2013年1月以来,《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山西记者站站长田华伙同他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的职务便利,以曝光山西省地方干部、企业涉嫌违法的问题相要挟,牟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其中,马玉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元(其中50万元未遂);田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万元(其中50万元未遂)。2013年12月23日,马玉华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田华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明,西部时报社未能严格管理驻地记者站和新闻采编人员,致使两省记者站站长利用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多名记者提交虚假材料骗领新闻记者证。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该报进行停业整顿,总局将视停业整顿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企业党建参考报》及其记者违规采访、乱设机构。
企业党建参考报社长期管理混乱,向记者站摊派经营任务,导致部分记者站和记者违规采访、乱设机构。2012年9月,《企业党建参考报》黑龙江记者站站长李润泽擅自在伊春市设立新闻工作站,擅自任命工作站站长,违规收取管理费,私自制作并发放新闻采访证件。2013年6月,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经查实后对李润泽作出警告、罚款5000元并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该报进行停业整顿、调整报社领导班子。
五、《今日早报》记者金侃群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
经查,2007年1月至2013年5月,金侃群在担任浙江《今日早报》经济中心副主任、证券版责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家公司支付的费用共计332万余元。2013年12月19日,金侃群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冻结、追缴其全部非法所得。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金侃群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六、《都市快报》记者朱卫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
经查,2009年1月至2011年9月,朱卫在担任浙江《都市快报》证券部主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企业支付的165万余元费用。2013年12月19日,朱卫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追缴其全部非法所得。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朱卫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七、《杭州日报》记者杨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受贿。
经查,2008年2月至2013年7月,杨剑在担任《杭州日报》专刊中心金融工作室记者、责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支付的30万余元费用。2013年12月19日,杨剑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杨剑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八、《证券时报》记者罗平华索要“封口费”敲诈勒索
经查,2013年5月,《证券时报》记者罗平华伙同他人趁某公司申请上市之机,以“爆料负面消息”相要挟,索要“封口费”200万元(未遂)。2013年6月,罗平华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4年2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罗平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吊销罗平华的新闻记者证,并将罗平华及相关涉案人员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