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31日下午公布了自2013年至今查处的8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新闻报刊司负责人李军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新闻敲诈案件的查处力度,限期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规新闻单位,撤销一批违规记者站,吊销一批违规人员新闻记者证。同时将建立健全新闻敲诈案件“双移送”机制,及时将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违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八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
一、《中国特产报》及其记者违法从事经营活动。
2010年7月以来,中国特产报社记者刘会丽、郭焕璋、杨飞多次到宁夏永宁县、灵武市等地采访,以当地涉嫌存在的违规问题相要挟,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收取22万元的宣传费。自2010年5月以来,该报记者王铭泽在陕西省咸阳市等地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数额巨大。2013年4月,总局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报社进行停业整顿。但中国特产报社在停业整顿期间仍未吸取教训,未认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整改,未严格管理新闻记者采访活动,致使新闻敲诈问题再次发生。该社记者王铭泽再次赴陕西省咸阳市等地利用新闻采访牟取非法利益,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实,中国特产报社内部管理极其混乱,社领导班子主要由退休或者内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均来自同一家庭,未能履行对新闻采编活动和新闻记者的管理职责,对部分采编人员不发工资让其自谋生计,还要求这些人每人每年上缴20余万元费用,其中仅王铭泽一人就上缴50余万元。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吊销《中国特产报》报纸出版许可证;吊销涉案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注销该报社其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
二、《中国经济时报》及其记者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2010年10月以来,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郗永丰担任该报社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与该报记者李国鹏、原记者耿付安、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乔国栋、河南记者站工作人员刘云涛等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获得非法利益24.6万元,违法从事发行活动收取发行费33.36万元,利用新闻采访活动为该报社协调专题广告费、赞助费共100万元。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明,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违法从事报刊发行等经营活动,以曝光负面消息为名向基层勒索财物、介入企业经济纠纷、强迫企业搞有偿宣传,牟取非法利益。针对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从业人员存在的违法问题,2013年12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了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郗永丰、乔国栋、李国鹏的新闻记者证,并将涉案记者及耿付安、刘云涛列入不良从业记录。郗永丰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总局已对该报主管单位进行训诫谈话,要求追究报社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切实把管导向、管干部、管资产的职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