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吕冰)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发布会上介绍,2011年以来共为22764名没有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指定辩护同比上升130%。
据介绍,为保障人权、防止冤错,浙江高院在全国率先开展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在刑诉法规定的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3种情形之外,2011年初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增加规定被告人没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7种情形,法院一般也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同时,浙江各级法院还结合本地实际,将开庭时已满60周岁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或者少数民族不懂汉语的被告人等情形,也纳入指定辩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