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吕冰)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全省全部基层法院和绝大部分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2008年以来共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68670件,调解成功率达78.9%,办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17362件。
据介绍,浙江高院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2009年,浙江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完善诉讼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团体调解、仲裁等非诉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
针对浙江受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宏观调控等多种因素影响,涉企案件特别是因资金链、担保链断裂而引发的企业债务重大案件明显增多的实际情况,浙江高院实行集中管辖,“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执行”,防止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自2008年以来,先后对46家涉资金链断裂的行业龙头企业的4616件重大债务案件指定相关法院进行集中管辖和妥善处理,实现了2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的司法重整,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情形。同时,还一揽子成功调解实行集中管辖的杭萧钢构127件系列案,实现了债权最大限度的保护,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