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九江市公安部门获悉,近日,九江市都昌县公安局长彭某因违章驾驶公车被纪检部门查处。九江市纪委决定,给予彭某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个人承担全部交通违章罚款,并将处理结果在全市通报。
纪检部门查清:2012年3月,彭某到都昌任职之初,县公安局为其安排一辆帕萨特轿车作为公务用车;2013年5月,都昌县公安局筹措资金购置了一辆大众途观越野车,作为处置应急抢险、突发事件的机动车。在上述2部车辆使用中,彭某不仅存在公车私用行为,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50起,违章罚款人民币合计5050元,违章扣分共记177分。彭某将应由个人承担的公车私用违章罚款人民币5050元在都昌县公安局财务报支,违章记分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部消除。